管理的知識往往從實務當中累積而來,管理的理論思想也必須被實際應用才有其價值。然而,在理論與應用之間,存有不少鴻溝,成為企業經營管理者的一大挑戰。國內企業近年來已普遍引進現代西方的管理思維,無論是新興的高科技產業,或是積極轉型的傳統產業,紛紛崇尚效率化、務實化、人性化的管理方式。不過,在引進西方管理思想的同時,卻也產生了些許水土不服的現象。在實務運作上,國內企業常因未能洞悉中西社會文化背景的差異,而在導入西方管理思想時,感到有些施展不開的遺憾;或是管理者為了遷就本土社會的文化習性,卻或多或少地扭曲了西方管理思想的本質,或因無法將西方思想融入本土而造成實行效果不彰,甚至讓部分管理者誤以為,西方的管理思想不適用於國內。這其中,著實存在著不少誤解。
管理,必須是結合不同的觀念而形成一套完整的體系,絕非單單一個觀念就能全面應用在不同的範疇;不同的行業特性,不同的社會文化背景,適用的管理體系也有所差異。管理之所以可稱為一種「藝術」,便是在於不同時期、不同領域、不同背景,該把哪一種管理觀念發揮到何種程度的掌握上,管理火候的差別也在於此。就像藝術家刻畫一件作品的過程,在既有的素材當中,選取不同的成分組成,以不同的份量來調和不同的元素,因而賦予了作品生命一般,管理的藝術也在於此。不同管理觀念在運用程度的拿捏上,必須是基於當時、當地的社會文化背景,以及企業本身的經營特性與當下的發展階段,經過通盤而完整的考量之後,尋找出最適合自己的尺度,絕非囫圇吞棗地全盤移植。也就是說,該應用哪些管理觀念?該將每一種管理觀念各自發揮幾分效用?端視經營管理者基於當時的實際需求,透過本身的智慧,在自然的方式下達到最佳的平衡點。如果一味地要將某一種思想理論強加套用在本身的企業管理上,文化的衝突、適應的不良等種種後遺症,很可能隨即產生。
要避免上述盲點,真正吸收到現代管理哲學的精髓並充分應用發揮,僅僅只是瞭解管理思想的學理是不夠地,還必須深究其理論背後的緣由。任何一套思想的形成,都是以當時的時空背景為土壤,其下的社會文化做養分,絕非憑空而來。每一位管理大師的思想在形塑過程中,也都有其親身經歷的實務體驗,同時,其出身背景、成長歷程也都會影響其思考問題的角度,以及特別著重的面向。在這種情況下,單單只是瞭解管理哲學的理論是不足夠地,還必須從理論形塑過程所處的社會文化背景,深度汲取其精神。
唯有掌握住理論背後的精神,才能在應用管理哲學於實際的企業經營,或是將西方思想移植到本土企業時,真正掌握原意,做出最有效的發揮;在融入當前時空環境的時候,也不至於因為物換星移而扭曲失真,應用起來才能得心應手,靈活應變。只有這種移植方式,才會是有「生命」的移植。由此觀之,任何一套管理哲學,如果只從表面的理論去瞭解,則隨著時間、空間的轉換,很可能流於空泛。但如果能將其思想的根源一起掌握住,那麼,每一位大師的思想都是歷久彌新,存在永恆的價值。
2010年5月12日 星期三
Facebook 讚不讚?
Facebook Open Graph推出後,網路上有一部分評論觀點把矛頭指向隱私議題,以侵犯隱私權的觀點,探討讚或不讚的風險。我們先回頭看看隱私權是甚麼。隱私權,講得簡單一點,是一種「不受干擾的權利」(right to be let alone)。如果我在床頭日記寫下「我喜歡李德武的文章」,某個人、某媒體、某企業、甚至某政府,透過某種我不同意的方式取得我的訊息的話。是的,這很明顯侵犯了我的隱私,侵犯了我合理預期的「不受干擾的權利」。我喜歡李德武是我的事,只要我沒有公開說明,我就保有我的隱私。但如果我身為一個網路使用者,在有意識的情況下自願按下那個讚,讓我透過Facebook分享我喜歡的新聞或文章(不論是分享給好友還是好網路服務),那我早就走出隱私的範疇了。
這裡有幾個癥結點,一個是場域公私與否,一個則是對隱私的合理預期。在隱私權的爭議裡最有趣的兩個特例,一個是側錄公共電話亭裡的通話,另一個是翻找垃圾桶裡的個人資料。跟這兩個案例相比,我認為Facebook推出的Open Graph,也就是所謂的Facebook Like,侵犯隱私的疑慮實在是太小了。畢竟使用者不是在自己的私有雲建置的內網網頁裡私下表達自己的喜歡之意,然後被人竊取資料;而且使用者也具備合理預期,在按下讚的時候知道自己會把喜歡的意圖散佈給Facebook知道。說到底,如果我們真的不喜歡Facebook或其他人知道我喜不喜歡甚麼東西,別按就是了,Facebook並沒有剝奪我們「不受干擾的權利」。
至於Facebook透過我同意提供的讚,推斷出我可能也喜歡的其他人事物,那是另外一回事,跟隱私權一點關係都沒有。那為甚麼有一部分人會認為Facebook邪惡?而這種邪惡味道似乎還頗為類似Microsoft、Google、還有Apple的邪惡。扣帽子的不少,但真正的邪惡事實好像不多,一般邪惡企業常見的諸如工作環境惡劣、環保不利、黑道綁標、貪汙逃稅等等,好像都不是這些企業「邪惡」的主因。我個人的確常常抱怨這些企業,但那通常比較接近對產品或服務「愛之深責之切」的碎念,畢竟我還是用Windows 7的筆電上網、用Google搜尋資料、用Facebook經營關係、用Apple摸摸喳喳。我不敢說他們一定不邪惡,但如果沒有邪惡的事實擺在眼前,我還是會依然故我使用這些服務和產品。釐清了這一陣子攻訐Facebook隱私和邪惡的兩大徵結後,再來體會Facebook到底讚不讚,就容易得多了。至少我是相當欽佩這些推動世界前進的人。至於要不要按下Facebook的那個讚?你自己決定。
2010/04/28 05:00:00 戴季全
這裡有幾個癥結點,一個是場域公私與否,一個則是對隱私的合理預期。在隱私權的爭議裡最有趣的兩個特例,一個是側錄公共電話亭裡的通話,另一個是翻找垃圾桶裡的個人資料。跟這兩個案例相比,我認為Facebook推出的Open Graph,也就是所謂的Facebook Like,侵犯隱私的疑慮實在是太小了。畢竟使用者不是在自己的私有雲建置的內網網頁裡私下表達自己的喜歡之意,然後被人竊取資料;而且使用者也具備合理預期,在按下讚的時候知道自己會把喜歡的意圖散佈給Facebook知道。說到底,如果我們真的不喜歡Facebook或其他人知道我喜不喜歡甚麼東西,別按就是了,Facebook並沒有剝奪我們「不受干擾的權利」。
至於Facebook透過我同意提供的讚,推斷出我可能也喜歡的其他人事物,那是另外一回事,跟隱私權一點關係都沒有。那為甚麼有一部分人會認為Facebook邪惡?而這種邪惡味道似乎還頗為類似Microsoft、Google、還有Apple的邪惡。扣帽子的不少,但真正的邪惡事實好像不多,一般邪惡企業常見的諸如工作環境惡劣、環保不利、黑道綁標、貪汙逃稅等等,好像都不是這些企業「邪惡」的主因。我個人的確常常抱怨這些企業,但那通常比較接近對產品或服務「愛之深責之切」的碎念,畢竟我還是用Windows 7的筆電上網、用Google搜尋資料、用Facebook經營關係、用Apple摸摸喳喳。我不敢說他們一定不邪惡,但如果沒有邪惡的事實擺在眼前,我還是會依然故我使用這些服務和產品。釐清了這一陣子攻訐Facebook隱私和邪惡的兩大徵結後,再來體會Facebook到底讚不讚,就容易得多了。至少我是相當欽佩這些推動世界前進的人。至於要不要按下Facebook的那個讚?你自己決定。
2010/04/28 05:00:00 戴季全
理財需要保持一顆平常心
專業理財規劃師為投資者量身定做出的理財方案,在實施了一段時間後,會産生收益,收益高於預期,投資者當然高興,但如果收益低了,也就是理財方案的目標與實際收益之間存在一定差距時,投資者應該怎樣看待這種差距呢?盡管理財目標是理財規劃師根據客戶的財務狀況,綜合客戶的投資偏好、風險偏好和其他信息綜合制定而成,但是方案中的理財目標終究是一種書面的目標,通常是一種理想的預期狀態,由於受市場多方面因素的影響,理財目標和實際收益之間不可避免地會存在一定差距。
可以說,理財目標是人生目標中的一種,不同的人理財目標是不一樣的,同一個人處於不同階段的人生期,其理財目標也不相同。投資者為了實現自己的理財目標,通常在尋求理財規劃師幫助的同時,心中有自己設想的期望目標。當個人的理財方案被實施後,投資者都希望自己的理財目標能夠切實實現。理財規劃師制定理財目標的過程,實際上就是對投資者的資産、投資需求的梳理過程,在此過程中,理財規劃師需要考慮投資者的短期目標、中期目標、近期內的大項支出、經常性支出、未來可能出現的資産輸出等情況。理財規劃師對投資者的財産狀況及風險承受能力了解清楚之後,才制定出理財目標。可以說在制定理財目標時,理財規劃師和投資者都是懷着良好的願望來制定,初衷都是非常好的。
但投資市場是在不斷變化的,既有賺錢的可能,也有相應的風險存在,所以,投資者在發現理財目標和實際收益之間存在差距時,要以平常心來對待,如果差距過大或者投資者的理財目標發生了變化,要及時同理財規劃師說明詳細情況,經雙方協調後,可修改先前的理財方案和期望目標。 除此之外,當理財目標和實際收益出現較大差異時,投資者還要判斷理財規劃師為自己制定的理財目標是否合理,是否是根據當前各相關市場的實際收益和風險狀況來制定的。比如,當投資者只想獲得穩定的收益、不願意冒任何風險時,理財目標是不是以一年期銀行定期存款利息作為理財收益參考的目標,或稍高於這一基準的理財收益目標。
如果當初投資者為了取得資産的最大收益,願意冒風險,就可以將股票市場的收益和風險作為參考,制定預期收益目標和風險控制目標。總之,只有建立在市場實際收益和風險控制基礎上的理財目標,才是有可能實現的、切合實際的目標。由此可見,投資者要清楚理財目標不等於實際收益,實際收益往往受政策和市場環境的影響,二者之間會存在一定的差距。如果差距在理財規劃師可控制範圍之內,投資者應以平常心處之;若差距過大,投資者可適時考慮諮詢理財規劃師,根據具體情況的變化,修改理財目標。
可以說,理財目標是人生目標中的一種,不同的人理財目標是不一樣的,同一個人處於不同階段的人生期,其理財目標也不相同。投資者為了實現自己的理財目標,通常在尋求理財規劃師幫助的同時,心中有自己設想的期望目標。當個人的理財方案被實施後,投資者都希望自己的理財目標能夠切實實現。理財規劃師制定理財目標的過程,實際上就是對投資者的資産、投資需求的梳理過程,在此過程中,理財規劃師需要考慮投資者的短期目標、中期目標、近期內的大項支出、經常性支出、未來可能出現的資産輸出等情況。理財規劃師對投資者的財産狀況及風險承受能力了解清楚之後,才制定出理財目標。可以說在制定理財目標時,理財規劃師和投資者都是懷着良好的願望來制定,初衷都是非常好的。
但投資市場是在不斷變化的,既有賺錢的可能,也有相應的風險存在,所以,投資者在發現理財目標和實際收益之間存在差距時,要以平常心來對待,如果差距過大或者投資者的理財目標發生了變化,要及時同理財規劃師說明詳細情況,經雙方協調後,可修改先前的理財方案和期望目標。 除此之外,當理財目標和實際收益出現較大差異時,投資者還要判斷理財規劃師為自己制定的理財目標是否合理,是否是根據當前各相關市場的實際收益和風險狀況來制定的。比如,當投資者只想獲得穩定的收益、不願意冒任何風險時,理財目標是不是以一年期銀行定期存款利息作為理財收益參考的目標,或稍高於這一基準的理財收益目標。
如果當初投資者為了取得資産的最大收益,願意冒風險,就可以將股票市場的收益和風險作為參考,制定預期收益目標和風險控制目標。總之,只有建立在市場實際收益和風險控制基礎上的理財目標,才是有可能實現的、切合實際的目標。由此可見,投資者要清楚理財目標不等於實際收益,實際收益往往受政策和市場環境的影響,二者之間會存在一定的差距。如果差距在理財規劃師可控制範圍之內,投資者應以平常心處之;若差距過大,投資者可適時考慮諮詢理財規劃師,根據具體情況的變化,修改理財目標。
消失中的IT部門
根據企業執行委員會(The Corporate Executive Board,簡稱CEB)公佈的一份5年期展望報告,企業IT部門將大幅縮減,若非併入業務部門,就是外包給雲端或商業服務供應商。CEB預測,到2015年,許多企業IT部門將只剩下目前規模的四分之一,而五分之四的IT預算是付給外部的服務供應商。CEB訪談了數百位IT與公司領導者才獲致上述結論,而有鑑於5年不算非常長的時間,許多變化應該已經開始發生。
轉變1:
資訊勝過程序—CEB顯然同意Nick Carr的看法。他在幾年前提出,由於IT將和電力一樣普及,任何公司都無法藉此在市場上取得優勢。競爭優勢將來自於商業情報、協同工作能力或顧客界面,而非企業獨立維護的伺服器場有多大。
轉變2:
IT嵌入業務服務—IT將不再是組織內一個明確劃分和獨立的部門。CEB的報告指出,「隨著IT職務功能併入一個與其他企業職務並列的共同商業服務群組,技術將被吸收成業務服務的一部份」。
轉變3:
服務提供外部化—CEB預測,未來5年內,高達80%的執行支出將是外部服務。「隨著這項轉變發生,內部的角色將從技術供應者,轉為技術仲介者。」
轉變4:
商業伙伴責任加重—藉由資訊管理達到競爭區別化的需求,恐超過一般IT部門的能力。這些需求將逐漸由商業伙伴來解決。
轉變5:
獨立IT部門逐漸消失—CEB預測:「隨著IT角色轉移至業務服務、融入業務角色,或外部化,IT部門的規模也將逐漸縮小,人員數量大幅減少75%以上。策略、架構、風險、企畫管理、使用者支援和客戶關係管理,都將存在業務服務層級,不屬於IT職務功能。」
然而,IT專業人員不必對自己的工作前景感到悲觀,今年和未來10年最熱門的工作若非醫療保健就是IT。到2018年,電腦系統分析師、電腦軟體工程師、網路系統與資料通訊分析師等人力,仍將供不應求。若CEB的預測正確,IT專長的職位將會更多,只是他們不再有獨立的IT部門,而是分散在各個業務部位,或屬於雲端和服務供應商。(陳智文/譯)
轉變1:
資訊勝過程序—CEB顯然同意Nick Carr的看法。他在幾年前提出,由於IT將和電力一樣普及,任何公司都無法藉此在市場上取得優勢。競爭優勢將來自於商業情報、協同工作能力或顧客界面,而非企業獨立維護的伺服器場有多大。
轉變2:
IT嵌入業務服務—IT將不再是組織內一個明確劃分和獨立的部門。CEB的報告指出,「隨著IT職務功能併入一個與其他企業職務並列的共同商業服務群組,技術將被吸收成業務服務的一部份」。
轉變3:
服務提供外部化—CEB預測,未來5年內,高達80%的執行支出將是外部服務。「隨著這項轉變發生,內部的角色將從技術供應者,轉為技術仲介者。」
轉變4:
商業伙伴責任加重—藉由資訊管理達到競爭區別化的需求,恐超過一般IT部門的能力。這些需求將逐漸由商業伙伴來解決。
轉變5:
獨立IT部門逐漸消失—CEB預測:「隨著IT角色轉移至業務服務、融入業務角色,或外部化,IT部門的規模也將逐漸縮小,人員數量大幅減少75%以上。策略、架構、風險、企畫管理、使用者支援和客戶關係管理,都將存在業務服務層級,不屬於IT職務功能。」
然而,IT專業人員不必對自己的工作前景感到悲觀,今年和未來10年最熱門的工作若非醫療保健就是IT。到2018年,電腦系統分析師、電腦軟體工程師、網路系統與資料通訊分析師等人力,仍將供不應求。若CEB的預測正確,IT專長的職位將會更多,只是他們不再有獨立的IT部門,而是分散在各個業務部位,或屬於雲端和服務供應商。(陳智文/譯)
近四成工程師工時超過11小時
根據人力資源業者104日前發表的調查報告,多數從事電子資訊產業的研發工程師不滿意現在的工時與所得,正考慮轉換職務。受訪的研發工程師有37%表示,平均每日工時超過11小時,其中8%甚至超過4小時,並有63%工程師假日須要加班。48%工程師認為自己在工作上付出的時間與心力超過所得很多,只有5%認為薪資高於付出。有76%工程師考慮轉換職務。
其他調查結論包括:- 72%工程師表示目前的工作須具備世界觀,特別是「工程研發類」及「年收入超過120萬元」有較明顯差異。
- 40%工程師"很少或沒有"被鼓勵提出新想法或建議。
- 73%工程師從工作獲得的成就感不到60分,整體平均58.6分。
- 62%工程師不會推薦目前的工作給親朋好友。
- 工程師對目前職務最不滿意的地方,前三大為:薪水福利(48%)、升遷機會(42%)及工時過長(38%)。
- 78%工程師挑選工作時,最重視「優渥的薪資、福利」。
- 56%工程師認為外商公司的文化及經營理念較佳。
- 57%工程師希望在外商公司任職。
該調查是由104人力銀行與代工廠商偉創力合作,於今(10)年3月以網路問卷方式訪問從事電子資訊之資訊軟體系統與工程研發相關職務之上班族,共取得646份有效樣本。
其他調查結論包括:- 72%工程師表示目前的工作須具備世界觀,特別是「工程研發類」及「年收入超過120萬元」有較明顯差異。
- 40%工程師"很少或沒有"被鼓勵提出新想法或建議。
- 73%工程師從工作獲得的成就感不到60分,整體平均58.6分。
- 62%工程師不會推薦目前的工作給親朋好友。
- 工程師對目前職務最不滿意的地方,前三大為:薪水福利(48%)、升遷機會(42%)及工時過長(38%)。
- 78%工程師挑選工作時,最重視「優渥的薪資、福利」。
- 56%工程師認為外商公司的文化及經營理念較佳。
- 57%工程師希望在外商公司任職。
該調查是由104人力銀行與代工廠商偉創力合作,於今(10)年3月以網路問卷方式訪問從事電子資訊之資訊軟體系統與工程研發相關職務之上班族,共取得646份有效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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