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8日 星期三

近1年內失業,可申請房貸寬限!

中國時報 陳怡慈/台北報導
失業人數逼近六十萬人,面對這卅一年來最大失業潮,銀行公會昨決議,非自願性失業勞工申請房貸緩繳本金(即寬限期)的失業時點認定,從「距申請時最近半年內」調整為「距申請時最近一年內」,寬限期最短半年、最長兩年,今年底前都可申請。銀行房貸部門主管表示,以借款五百萬元、廿年、年息二%為例,原本每月須還本息兩萬五千兩百九十四元,在兩年寬限期下,代表前兩年只須要繳利息、兩年後才開始還本金,前兩年每月只須還八千三百三十三元利息,大大減輕繳款壓力。

失業時點認定放寬 申請至年底,不過,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寬限期兩年,代表房貸戶必須用剩下的十八年來償還本息,過了寬限期後,每月須償本息將從零寬限期時候,每月須償兩萬五千兩百九十四元,提高到兩萬七千五百八十三元,要是又遇到利率反轉走升,繳款壓力會更大。寬限期對房貸戶來講是兩面刃,銀行主管說,這項讓失業勞工可申請緩繳本金的寬限期機制,去年十月底推出以來,「只有幾百件申請」,凸顯民眾頗有理債觀念。

銀行主管說,申請寬限期的房貸戶,會被聯徵中心信用註記,必須等到寬限期過了,信用註記才能夠被塗銷。有信用註記在,代表其他銀行也會知道你有申請緩繳本金,銀行為限制債務擴散,通常會限縮信用額度或小額貸款額度,會比較不容易從銀行借到錢。借款期變卅年方案 可接軌使用。 

此外,銀行公會原本規定,非自願性失業勞工若申請本金緩繳,就不能申請一般房貸戶都適用的房貸借款期最長可達卅年的方案,昨也一併放寬,但這兩個方案只能接軌使用、不能同時併軌共用。銀行主管說,申請房貸還款期變卅年的件數,有三、四千件,比失業勞工緩繳本金還要受歡迎。至於失業勞工應檢附申請文件,也從原本規定應檢附勞保失業給付證明文件,放寬成只需以離職證明書、定期契約證明文件等替代,大幅縮短取得文件所需時間,以利快速減輕還款壓力。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